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其他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