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第三章 预防与除治

第二十六条

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第三章 预防与除治 第二十六条 清理病死松树所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由组织清理的单位按规定办理。
清理病死松树和为预防松材线虫病进行松林更新采伐的,其采伐指标在采伐限额内予以优先安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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