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十条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十条 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抵押、出租、继承。海域使用权依法转让、抵押、继承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