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捕捞业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捕捞业 第二十一条 渔业船舶未经依法批准,不得进入他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
大中型捕捞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
辅助渔船收购、转载渔获物的,应当如实记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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