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养殖业 第十二条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养殖业 第十二条 养殖生产者应当按照养殖证载明的养殖范围、品种、规模、方式和期限进行养殖生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