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港口规划

第八条

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港口规划 第八条 港口规划的修改,按照港口规划制定程序办理。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港口规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