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七章 住房救助 第三十二条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七章 住房救助 第三十二条 对住房救助对象中的残疾人,应当根据其身体状况给予房源、楼层等方面的优先选择权。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