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禁毒条例 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二十四条 浙江省禁毒条例 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二十四条 报关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品名、数量,如实记录客户业务和办理人员姓名等信息,并保存相关信息一年以上备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