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第四章 技术与应用 第三十四条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第四章 技术与应用 第三十四条 鼓励农村民用建筑因地制宜,采用乡土材料和传统工艺,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和太阳能光热、光伏等绿色建筑技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