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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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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鼓励民用建筑以外的其他建筑,按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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