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第三章 奖 励 第十四条 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第三章 奖 励 第十四条 有关单位可以对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奖金和给予其他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