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

第四条

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 第四条 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统筹兼顾、依法处置、属地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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