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二十二条 新建乡村公共设施、统一建设的村民住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村民住宅,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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