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单位、居民和进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接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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