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单位、居民和进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接受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