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七条
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实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形式民主管理的企业,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职工大会适用本条例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