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六条 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企业民主管理活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