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十四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十四条 社会投资的信息化工程除国家规定实行核准的项目外,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