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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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十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信息化建设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相关规范。 本省信息化建设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由省标...
第十一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等公共信息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县级以上人民...
第十二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建筑物内的信息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信息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中,与主体...
第十三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十三条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信息化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依法给予政策、资金、...
第十四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十四条 社会投资的信息化工程除国家规定实行核准的项目外,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十五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运行维护的信息化工程(以下简称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工程),应当...
第十六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十六条 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的信息化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概算和其他...
第十七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工程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
第十八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十八条 承揽信息化工程的单位对信息化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法律、法规另有规...
第十九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十九条 信息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服务等业务,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 国家机关应当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
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立电子政务信息共...
第二十二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二十二条 国家机关应当按照谁采集、谁更新、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资源采集工作,不...
第二十三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自动监控、应急等信息...
第二十四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推进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五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二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生产销售、科技信息、技术推广、市场信息...
第二十六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信息业务网和海洋环境与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我...
第二十七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地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南,确定推广应用目标...
第二十八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信息技术在设计研发、生产装备、生产过程...
第二十九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和完善安全、信用、金融、物流和标准等支撑体系,引导电子商务...
第三十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信息产业发展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和业务,构建统一的...
第三十一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信息产业发展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适时调整信息产业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 县级...
第三十二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信息产业发展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信息产业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建设项...
第三十三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信息产业发展 第三十三条 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信息产业基地和信息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对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第三十四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障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信息技术创新,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建立产学研...
第三十五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障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政务信息网...
第三十六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障 第三十六条 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主管单位或者运行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
第三十七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障 第三十七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
第三十八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障 第三十八条 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所属单位或者运行单位,应当确定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
第三十九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网络身份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统一的公务员数字...
第四十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信息化工程建设情况、信息...
第四十一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危害信息安全、扰乱社...
第四十二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本系统公共服务机构的公共信息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
第四十三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加强政务信息资产的管理,建立信息资产使用评估制度,促...
第四十四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不承担建筑物内的信息管线、配线设施或者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信息管道的...
第四十五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承揽或者冒用其他取得资质单位名义承揽信息化工程,或者超越本单位...
第四十六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七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
第四十八条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本条例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