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医养康养 第十九条 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医养康养 第十九条 鼓励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 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建立急诊就诊、康复病床等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双向转诊和康复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