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扶持与监管 第三十条 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扶持与监管 第三十条 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