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集中提供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适合老年人食用、保证基本营养的膳食,不得要求入住老年人自备膳食,老年人与工作人员的膳食制作和用餐应当分开。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