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十九条 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十九条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障和监护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