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投资创业保护

第二十九条

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投资创业保护 第二十九条 华侨投资企业可以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其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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