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而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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