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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