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防教育条例 未分类 第六条 海南省国防教育条例 未分类 第六条 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和行为教育相结合、现实教育与历史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