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政设施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投资建设市政设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