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宗教事务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五条

海南省宗教事务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五条 宗教团体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宗教教务活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引导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抵制商业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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