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或者专项教育读本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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