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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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八条 人民防空教育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国防教育计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化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均有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学校的人民防空教育,应当纳入学校国防教育内容,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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