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体系,并将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