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未分类 · 第六节 特定问题调查 第三十五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未分类 第六节 特定问题调查 第三十五条 质询案的处理程序,省人大常委会依照《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处理质询案的规定》执行;市、县(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参照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