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一条 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计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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