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消费者组织的工作,保障其正常履行职能和必要的经费需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