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条 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工作,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压制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真实报道。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