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管辖的内陆水域、滩涂和一切海域从事渔业生产、经营、管理以及与渔业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