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三十三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三十三条 鼓励社会力量及境外组织和个人对本省职业教育捐资助学。捐助资金可以依据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设立发展职业教育的专项资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