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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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一条 依法保护职业教育机构的合法财产,逐步扩大其在办学形式、专业(工种)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编、教师聘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经费使用以及招生、基本建设等方面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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