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侵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或其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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