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十三条

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十三条 审计机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重点审查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 (二)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三)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四)与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 (五)遵守有关廉洁规定情况;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重点审查事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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