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十一条

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十一条 部门(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 (二)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三)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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