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纳入年度预决算,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