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电子化,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水平。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