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经营与消费 第三十条 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经营与消费 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参与或者变相从事、参与文化经营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