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经营与消费

第三十条

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经营与消费 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参与或者变相从事、参与文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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