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经营与消费

第二十八条

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经营与消费 第二十八条 营业性文化艺术培训应当有培训场所、培训师资、培训质量标准,保证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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