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经营与消费 第二十九条 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经营与消费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挠和破坏正当的文化经营活动。经营者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有检举,控告、申诉和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