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十二条 海南省旅游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十二条 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的,应当订立书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出具委托书,明确委托的具体事项、委托期限等。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