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十条 海南省旅游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十条 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