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旅游监督管理

第六十七条

海南省旅游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旅游监督管理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旅游行业诚信记录,推进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诚信和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人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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