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条 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无障碍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应当组织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专家库,聘任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领域内的专业人才,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